紐約在1785年曾是美國首都,1790-1800年首都遷移到費城。
從Bridgeport直驅費城的路上有經過紐約,紐約沒得罪我,甚至在紐約有些美好回憶(歌劇魅影&胡桃鉗)
但這城市真的很醜怪,治安又混亂,對它實在沒有無謂的遐想。
抵達費城首先把車停到Visit center地下停車場。停車費$16.25還頗貴的。
首先要先在Visit center索取獨立廳的票,憑票根據場次進去。只可惜沒把票拍下來,一進去就回收了。
我們是拿到下午的場次,所以先在費城各景點散步一圈再進去獨立廳。
費城是棋盤格規劃的城市,和中國古代的長安、日本京都一樣,所以要找景點蠻容易的。
費城是建國先賢富蘭克林的大本營,雖說他出生於波士頓,但發跡主要在費城。
像是他的印刷事業、辦報、創立賓州大學、簽署獨立宣言和美國憲法(在費城獨立廳)。
且他又很多才多藝,發明避雷針,研究氣象學,還改革美國郵政系統,被譽為美國郵政之父。
華盛頓DC的郵政博物館就放一尊富蘭克林的雕像喔。
後來死後葬在費城的Christ Church Burial Ground
這個墓地很討厭,不像波士頓各種墓地都是免費,他要收費。學生票$1,成人票$2
收費進去以後,才發現原來在富蘭克林墳墓就在欄杆旁,根本可以不用付費進來的,在外面聞香即可(暈)
富蘭克林的太太Deborah小姐,和他因為陰錯陽差的關係無法正式結婚。但他們仍是夫妻,死後葬在一起。
看完富蘭克林之墓,我們走到Franklin Court,是他當年開設印刷廠辦報的所在地。
其中這個走道是他每天並經之路。
牆上的看板敘述費城今昔變遷。
推門進去,裡面是當年的印刷廠
靠近門口是辦公桌,裡面主要是印刷設備。
現在仍有工作人員用當年古早的印刷方式實作,我們看得興趣盎然。
只有我們這組遊客在參觀而已,非常清幽呢
印的是獨立宣言的印刷版,建國先賢們大多有簽過,其中第一個簽名的人是John Hancock
它的書寫版的歷史文件,放在華盛頓DC的國家檔案館,我們有去參觀,不過不能拍照。
1960年代美國民權運動時,【我有一個夢】的馬丁路德金恩博士,幹譙【獨立宣言】是芭樂票
說好的「人生而平等」呢?獨立宣言過了200年,黑人和白人還是不平等!啥時兌現芭樂票阿?
地下室是博物館,內容蠻有趣的,有很多當年的建國先賢資訊。像是按某人的按鈕,就可以聽到他的名言。
富蘭克林如此重視郵政,隔壁就是郵政博物館,只是我們沒想去看。
中午肚子餓,走去吃發源於費城的名物→Cheesesteak,選當地名店Campo's
價格$7.56,我們拿到對面的Christ Church吃。吃當地名物是有趣的體驗。
去Christ Church除了想就近坐下來吃東西兼休息,也是因為它是富蘭克林墓地的那間教堂
剛好這天在講道,我們不敢亂走動,拍完照就趕緊離開。
要返回獨立廳的路上,分別遇到美國第一間銀行和美國第二間銀行。
美國第一家銀行是希臘式建築
附近是美國第二家銀行
美國第二家銀行是仿巴特農神殿
時間差不多是導覽團時間,趕緊衝去獨立廳排隊等入場。
獨立廳正在整修,都是鷹架,只好在網路抓圖↑↑↑
1790-1800費城是美國首都時,獨立廳也曾作為最高法院。現在的最高法院在華盛頓DC(最高法院都在首都)
最高法院審判庭。早期可能人口少,即使是最高法院的擺設也超簡單,佔地不大。
1776年獨立宣言在這個會議廳通過,1787年在這裡頒布美國憲法。富蘭克林兩者都有簽到名。
1778美法同盟合約和獨立戰爭後1783美英簽署巴黎和,富蘭克林也去簽了。
建國先賢中,富蘭克林是唯一簽署過美國四大建國文件的人。
他當過駐法代表,爭取法國支持美國獨立。(順便請伏爾泰講些智慧小語給他兒子當傳家寶)
由於英法是世仇,敵人的敵人就是朋友,法國很樂意作順水人情支持美國獨立,以削弱英國力量。
不然美加都是英國的,不就便宜英國了?美國獨立後,法國送一尊自由女神給美國作為禮物。
參加完獨立廳的導覽我們去看自由鐘。第一次對外朗讀獨立宣言,宣告戰爭勝利時,曾敲響自由鐘。
後來鐘敲出裂縫後,為了保護它,就當作是歷史文物給大家參觀。
(獨立鐘的故事,有人認為是以訛傳訛,當童話故事聽聽就好,據說根本沒敲過就裂了。)
獨立廳的旁邊是國會議事廳(Congress Hall)。首都設在費城時,聯邦會議就在國會議事廳召開。
參觀到這裡我們就去Visit center取車,因為差不多要往華盛頓方向移動。
往華盛頓的途中經過巴爾的摩(Baltimore),我們途中下車去聞香一下。
巴爾的摩是馬里蘭州的第一大城,在19世紀是美國重要工業城。
1844年美國第一條電報線從巴爾的摩→華盛頓DC、美國第一列煤炭火車是從巴爾的摩→Ohio州
但在1950年代淪落為不適合人居的危險城市,後來才脫胎換骨成為現在的樣貌。
美國文壇巨擘費茲傑羅的奇幻短篇故事-班傑明的奇幻旅程(Curious Case of Benjamin Button)
主角班傑明就是在巴爾的摩出生。原著小說比較尖酸憤世;電影改編得很溫馨,我看到結局還哭了。
故事本身的確很創新、很有啟發性,假設從死亡來思考人生的話,對事情重要性的看法就會完全不同。
它靈感來自馬克吐溫說:如果我們能夠出生的時候80歲,逐漸趨近18歲,人生一定更美好。
但費茲傑羅的原著很反諷,寫得很黑暗刻薄,人生不可能像彩色泡泡那麼美好。
一般觀光客來巴爾的摩大多是在Chespeake Bay玩。
這個港灣停泊很多艘各式各樣的船,有海岸巡防艦、潛艇版的飛虎隊
還有美國海軍戰艦星座號,它是19世紀的船↓↓↓
最著名的是1981年落成之巴爾的摩國家水族館
有7層樓高。表面看起來玻璃建築裡種大棵樹,其實裡面有很多標本、魚類、爬蟲類...
最左邊的是Top of the world Observation Center,可以登高看風景
我們主要是在Chespeake Bay看天際線
一開始是把車停在灣邊的公共停車場一小時,時間到就趕緊去華盛頓DC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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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在港邊那張照片上的背影,看起來很纖細!
哎呀,還不是你角度取的好,拍照技術好~
不然本人明明沒那麼纖細。
妳提到富蘭克林因為某個原因,一直沒能跟Deborah小姐正式結婚, 妳曉得是什麼原因嗎? 覺得非常好奇,該不是只是富蘭克林的藉口吧?
我知道阿,只是怕冗長沒寫出來。
Deborah小姐的媽媽本想把她許配給富蘭克林,
但媽媽死後爸爸反悔,把她嫁給另一個傢伙
那個不成材的傢伙結婚後負債跑路,跑得不見蹤影不知死哪去了?
Deborah小姐還是想跟富蘭克林在一起,
但因為沒辦法跟死鬼老公離婚,她若跟富蘭克林結婚的話,
在當時會犯重婚罪,所以他們的婚姻有實無名。
法律上不能結婚,事實上在一起。
這種狀況在台灣,大概就是配偶來告太太通姦罪,
但配偶跑路中,沒人告通姦
所以就這樣囉。(是說洋人也沒通姦罪就是了)
我記得往費城,經過紐約時, 從橋上看到她的天際線時, 還是有一種莫名的興奮! 感覺好像經過了一個很重要的地標!
是喔。
只是覺得很有趣,沒想到路上有經過紐約這樣
我後來發現,美國很多小吃店都會提供CHEESESTEAK口味的三明治, 所以這個口味已經算是很常見了!
是常見,但在發源地吃到,還是很好玩喔
且我覺得在其他地方吃,似乎做得比較粗獷
比較偏Subway的感覺
費城這家比較精緻。
富蘭克林真愛插旗子, 什麼文件都簽名, 他搜集到所有最重要的簽名, 難怪百元大鈔上印有他的肖像!
因為重要文件簽名在費城,他有地緣關係
可能鄰居跟他說,要去獨立廳簽到喔!
他就趕緊跑去簽了。
不過他也是龜毛人,獨立宣言被他修改最多。
據說他是建國功臣的第二把交椅,僅次於華盛頓。
洋人沒通姦罪?那如果婚姻裡有人通姦是直接申請離婚嗎?
洋人的話,若婚姻裡有人通姦,
那就依據民法(沒民法的英美法系依據相關判例)提出離婚
談好贍養費和離婚條件,就可以順利離婚了,也不用背刑法的罪
(台灣有通姦罪,放在刑法)
先進國家大多會確保弱勢的一方必定可以拿到贍養費,
若壞前夫不付錢,國家會逼得他非付不可。
以我的自己想法,覺得洋人這樣比較乾脆
外遇就準備離婚、分錢,
若還去告配偶或第三者,硬要他們去坐牢,我覺得這對自己沒啥幫助
苦主確保可拿到錢又可結束婚姻關係去和別人談戀愛
這樣比較實際一點喔。
前幾年有人提出來請大法官解釋通姦罪,
關於台灣是否要順應世界潮流,讓通姦罪除罪化?
我們大法官認為維護婚姻家庭制度高於性自主權,
所以還是要保留通姦罪。
我後來看到第一張在campo店門口那張照片上, 妳看起來也是很纖細哦!
都是你很會拍呀
你每次都把我的背影拍得很纖細喔。
讓我有種自己好瘦的錯覺~
可以拿背影照張照三餐配飯吃哦! 不過第一張照片上的腳真得很細哦!
背影照真好用
那我要去相親的話要用背影照。
那件衣服據說也有顯瘦效果
當初試穿時,小敏說看起來很瘦耶
所以我就買了。非常盲目的偏愛顯瘦。
那件衣服未免太厲害了吧! 不僅能讓上半身顯瘦, 連腳都一起顯瘦了! 早知如此,當初若有其它顏色, 也一起買一買算了!
沒有啦,會顯瘦主要是拍照角度。
上半身因為貧乳,所以本來就容易顯瘦喔
當時有其他顏色,但還是只想買這顏色而已
原來有貧乳的用法? 那可以用富乳嗎? 既然拍背面會顯瘦, 那以後妳都轉過身,讓我拍背面好了!
有貧乳阿
輸入貧乳,在Google會出現2,580,000筆資料
且還有維基百科介紹貧乳
沒有富乳,但有巨乳
顯瘦的話,乾脆拍側面最顯瘦喔